美国最高法院限制特朗普关税
美国体制内负反馈机制依然存在,对国际投资者是个利好
读者旁友们:
昨日,美国最高法院以 6:3 裁定:特朗普根据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(IEEPA)宣布“国家紧急状态”并对几乎所有进口商品加征关税,属于越权,IEEPA 不能被解释为授权总统在这种情况下征收关税。
多数意见由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执笔,明确指出:关税属于国会在宪法中掌握的“典型财政权力”,若要把这种权力大规模下放给总统,国会必须有极为明确的授权;IEEPA 主要用于冻结资产、金融制裁,而不是普遍性关税。
多数派还援引“重大问题原则”(major questions doctrine),认为动辄影响数千亿美元贸易流量和税收的政策,不能靠行政部门对一部模糊法律的自我扩张来实现。
简洁概括一下,美国最高法院并不是说“总统从此不能加任何关税”,而是说不能再用 IEEPA 这一条,把全球关税当成‘紧急状态工具’随时开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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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最高法院这次裁决等于是把特朗普“用紧急状态随心所欲加关税”的那根柱子给抽掉了,但不是把所有关税一刀切清零,需要分层看。
对正在执行的关税有哪些立即影响?
这里我们首先要把几种关税机制区分开:



